警方分析
1、火災主要發生在充電階段。蓄電池電線短路、充電器過負荷、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故障等均為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。
2、火災多發時間為夜間。電動自行車多數在白天使用、夜間充電,充電時間6至8個小時不等,自夜間20時起充電,至次日凌晨2時基本可充滿電,然而如繼續處于充電狀態,充電器、電瓶則會發熱,造成過充電易引發火災,有相當一部分半夜都不會起床去拔線的,基本上都是任由充一整晚電。
3、火災主要發生在建筑物的首層。電動車蓄電池一般重約17-28公斤,為了使用方便和防盜,不少用戶都將其推放至住所內并充電,且多數選擇停放在建筑首層的走道、門廳或樓梯間內,部分具備條件的集中停放在車庫之中。
4、火災中存在電動車設置安全隱患。用戶私裝防盜器,增加用電負荷。自行安裝的防盜器電源線不與電源總線相連,也未與電氣保護裝置相連,易造成防盜器及其連接線發生火災,另外有的用戶私自改裝的音響設施,也會增大用電負荷,易造成線路超負荷。
警方提醒:市民應避免在門廳、走道、樓梯間存放交通工具,電動車充電時盡量在室外進行,或將電池拆下單獨充電。充電時間不宜過長,原則上不超過10小時。充電時不私拉亂接電線,不要靠近火源,遠離可燃、易燃物,發現異常應立即斷電。具備條件的小區應該在單獨停放電動車的車庫建立電動車充電站。